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 0428 号提案的答复
宋兴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走绿色发展之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道路运输领域能耗双控方面。2021年,我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和公交领域非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双控实施方案》,要求各盟市交通运输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相关企业全面核查能耗数据、分析用能现状、强化节能措施。并针对列入道路运输领域非工业重点耗能企业名录的4家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明确了年度降耗措施和降耗目标。根据全年整体调度,4家企业比预计能耗共节约20847吨标准煤。
2022年,我厅印发《道路运输领域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摸底方案》,对我区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摸底结果,我区暂不存在需列入监管名单的重点耗能道路运输企业。我厅将持续重视关注行业内能耗双控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方面。“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和“内蒙古久通物流有限公司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通过国家验收。铁路多功能驮背运输车在鄂尔多斯市至黄骅港线路上常态化开行,省却货物倒装换装环节,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减少环境污染。
三是在公交行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方面。2021年,全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8.8%,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总量的45.1%,全区累计建成公交场站充电桩1208个。
目前,我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制定了包括“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指标在内的《“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公共交通指导性发展目标》,明确了《“十四五”公交充电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十四五”公交充电设施规划研究项目》。下一步,将根据以上规划积极鼓励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并研究推进公交场站充电桩、充电站建设相关工作,保障新能源公交车运行。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 年 9 月 29 日